1. 請確認行動電話是否正確。申請過程中本行將發送簡訊密碼至此行動電話,完成簡訊動態密碼驗證方可繼續進行。
2. 提醒您,如您另有保證人,請提供 連絡資訊,本行將儘速指派專人與您連絡。
3. 本行未與任何代辦公司合作,若有相關申貸事宜,請逕向本行客服中心聯繫。
一、對於申辦「投資理財」或「週轉金」用途之投資標的(包含但不限於購買基金、債券、高度儲蓄性質保險及投資型保險), 臺端已知悉並瞭解投資有一定有風險,投資前 臺端已自行評估過本身財務狀況、風險承受度及投資標的之報酬與風險, 臺端瞭解如遇投資失利損及本金時,仍需繳納貸款本金及利息,投資風險係由 臺端自行承擔。
二、 臺端聲明本次申辦貸款確實是 臺端本身有資金之需求,並無安泰銀行行員不當勸誘 臺端以融資或借貸方式取得資金以投資金融商品之情事。(如有安泰銀行行員勸誘情形,請立即反應給安泰銀行以確保 臺端的權益)
三、 臺端知悉並瞭解對於申辦「投資理財」或「週轉金」用途的貸款金額不可用於購買或投資不動產。如有違反,安泰銀行將自發現日起,依 臺端簽立之「借款契約」、「貸款契約書」、「資金用途切結書」等約定,將該筆貸款調升貸款利率、取消寬限期或要求還款等處置。如 臺端有預計購買或投資不動產之需求,申辦前請務必向安泰銀行行員告知,俾利協助依實際資金用途申請貸款。
四、如 臺端本次申貸新增資金逾新臺幣100萬元者,將同意配合提供投資明細供安泰銀行審核參考,或另行提供投資計劃書,惟 臺端仍得依實際投資風險,自行評估考量調整投資標的。
一、本人特此聲明,本申請書所填寫之各項資訊均為真實且正確無誤,絕無欺瞞之情事,且所檢附之財力暨資歷證明等文件,如有與事實或其文件正本不符,或有偽造、變造等情事者,願負民、刑事之相關法律責任。
二、茲同意 貴行於辦理授信業務之目的範圍內,得向相關機構(包括但不限於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台灣票據交換所及委託之外部鑑價機構等)查詢本人之相關資料,並同意貴行、財團法人聯合徵信中心及委託之外部鑑價機構等得蒐集、處理、國際傳輸及利用本人相關資訊。但 貴行經本人同意而提供予前述機構之本人與 貴行往來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時, 貴行應主動適時更正或補充,並要求前述機構回復原狀,及副知本人。
三、本人瞭解並同意以本申請書所載資料更新本人於 貴行往來各項業務之資料內容並依本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歸戶彙集。
四、本人同意由 貴行保留最後核貸與否及決定核貸條件之權利,本人不得因未獲 貴行核貸而向 貴行請求任何損害賠償或主張任何權利。本人同意本申請書及含有本人資料之其他文件,經 貴行審核後始生效力,無論 貴行核貸與否無須退還,若未核准,則於案件結案後保存七年。如 貴行無法核給上述貸款產品或申請金額時,本人同意以 貴行實際核給之貸款條件及金額為準,不再重新填寫申請書。
五、本人同意授權 貴行於辦理授信業務之目的範圍內,得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租賃與分期交易相關資訊。
六、本人授權 貴行得於辦理本授信業務之目的範圍內,得自行或透過電子作業系統代理本人向地政機關申請本件擔保品之第一類謄本,以供 貴行判別所有權人登記狀況及知悉債務人、設定義務人等他項權利部分之完整資料。
七、本人同意 貴行撥款時,若經再次查詢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後,發現申請人有其他新增核准應計作DBR22倍規範之授信額度,本人同意 貴行保留撥付貸款與否之權利。
八、本人已詳閱 貴行所提供之所有申請文件、約據及告知提醒事項及安泰商業銀行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內容,且已充分瞭解並同意遵守其全部內容。
2023年06月版
※ 申請人如不符合專案條件,本行將由貸款承辦專員為您評估適用方案
註:
1.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2. 築夢時貸機動利率係依本行季調整房貸利率指數加碼0.73%~13.38%而定,該季調整房貸利率指數為合庫、土銀、一銀、彰銀、華銀及本行等六家「一年期固定利率定期儲蓄存款」牌告利率之平均值,每次取樣時以取樣銀行之在調整前最後5個營業日資料為準,調整時間為每年1/5、4/5、7/5、10/5。
3.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4. 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3年1月5日。